柯赫法则:确定某种微生物是否具有致病性的主要依据。
(二)致病性的确定
第一,特殊的病原菌应在同一疾病中可查见,在健康者不存在;第二,此病原菌能被分离培养而得到纯培养物;第三,此纯培养物接种易感动物,能导致同样病症;第四,自感染的动物体内能重新获得该病原菌的纯培养。该法则也适用于其他病原微生物,如病毒等。
基因水平的科赫法则
应在致病菌株中检出某些基因或其产物,而无毒力菌株中无;如有毒力菌株的某个基因被损坏,则菌株的毒力应减弱或消除。或者将此基因克隆到无毒菌株内,后者成为有毒力菌株;将细菌接种动物时,这个基因应在感染的过程中表达;在接种动物体内能检测到这个基因产物的抗体,或产生免疫保护。适用于细菌以外的微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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