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核心制度
YL—01:首诊负责制度YL—0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YL—03: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YL—04:死亡病例讨论制度YL—0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YL—06:查对制度YL—07:医患(告知)沟通制度YL—08:会诊制度附1: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师外出会诊管理规定YL—09:病历书写制度YL—10: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YL—11:危急值报告制度附2:危急值项目
YL—01:首诊负责制度一、 当日第一个接诊患者的医师为首诊医师,患者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应对所接诊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 二、 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须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会诊,并记录上级医师的诊断和治疗意见
三、 首诊医师要认真书写医疗文书,并对患者或家属进行知情告知。四、 对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实施抢救。如为非本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或医务部汇报,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转诊,并与转诊科室医师交接。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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