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
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岗位要求相结合的职称评聘管理机制,根据
山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
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在职(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凡本院在职(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规定任职资格
相应学历、学识,符合任职条件者均可申请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呈报的程序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实行个人
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医院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有关规定
要求进行.
(一)医院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
(三)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
见;(四)医院公开个人量化评分结果;
(五)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
(六)医院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七)医院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
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八)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将填好的《专业技术
人员申报评审职称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