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风险工程
施工带班管理
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规范
**线**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管辖建设工程
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铁道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铁安监〔2010〕16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10〕171号)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162号)
文件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带班工点
范围主要包括
:极高、高风险隧道、大型基坑、高陡边坡、特殊结构桥梁和地下工程,临近既有线及既有线施工,涉及既有高速铁路施工,地质灾害及其它高风险工点等。
带班详细工点见附件
2。第三条 工程安全
带班管理应遵循“
全面兼顾,
重点防范,带班在工点
,解决在现场
”的原则,将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确保沪昆客专湖南段工程建设安全有序可控。
第四条施工单位
项目部和项目分部是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的责任主体,必须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一名领导在风险工程工点带班作业,并与工人同时上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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