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主要内涵: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1·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党组)决定的事项。
主要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2.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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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流程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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