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sp8001
5893 40

[学科前沿] 价值的同一性原则(原创) [推广有奖]

11
tsp8001 发表于 2012-4-13 15:20:27
谁跟你说"价值产生于交换之中"?这不是骗小孩吗?我一会儿交换,一会儿不交换,那价值是一会有,一会无的。还得拿钱钱去换,忽悠谁呀?
http://blog.sina.com.cn/u/2737743814

12
贝克汉姆0 发表于 2012-4-13 16:49:1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3
tsp8001 发表于 2012-4-13 21:26:53
贝克汉姆0 发表于 2012-4-13 16:49
同一财富无需用价值来衡量,只需用重量、长度、体积……等等来衡量就行啦!
其实还包含这一层意思:无论何时,何地,价值量相同
http://blog.sina.com.cn/u/2737743814

14
langbo5011 发表于 2012-4-14 10:46:40
      人类的经济活动分为: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行为。在生产或消费行为中,计量财富的尺度只采用使用价值就能完成。只有在交换过程中,计量财富的尺度才必须增加价值这种尺度。比如:一个人做衣服自己穿,衣服的价值仅采用使用价值尺度(计量衣服的物理尺度)就可以了。只有在你把多余的衣服与他人交换时,两种不同类的财富(物理计量单位无法统一)才需要采用价值(现实中是价格)这种可以统一计量的尺度(其实交换过程必须以价值为中介)。在生产或消费中,不同的财富之间不一定发生关系(也即生产者之间不一定发生关系)。在交换过程中,不同的财富必然发生关系(也即产生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因此,任何经济行为只要不发生经济利益的转移,对经济行为中财富的计量只采用使用价值尺度;如果发生经济利益的转移,对转移利益的财富必须采用价值尺度进行计量。

15
langbo5011 发表于 2012-4-15 08:00:43
      同一财富具有同一价值是一个武断的结论。
    财富首要的特征是它的效用(使用价值),其次或在某些时段才会有价值这个特征(正如你讲得时有时无)。比如,馒头自做自吃就不必借助货币这种复杂的形式(直接消费),如果用于销售才必须借助价值这种中介形式(交换后的间接消费)。
    对财富的直接合并计量存在相当大的困难,因为它们分别具有不同的质地和不同的计量单位。价值的作用就是为了消除使用价值的难于统一性,让不同的财富都具有统一的计量单位(统一以货币为计量单位)。价值的同一性就在于计量财富时能得到社会公认的合理性。在直接消费时或个人消费时,由于主观需求的因人而异,对财富计量的合理性难于确定。只有在同步消费或消费对比中,才需要存在价值计量的同一性。
    价值的同一性表现为它被社会公认的合理性,合理性又表现为计量单位的同一性,计量单位的同一又表现为都是货币。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学术水平 热心指数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赫赫铭儿0 + 20 + 20 + 1 + 1 + 1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经验 + 20  论坛币 + 20  学术水平 + 1  热心指数 + 1  信用等级 + 1   查看全部评分

16
tsp8001 发表于 2012-4-15 09:14:53
langbo5011 发表于 2012-4-15 08:00
同一财富具有同一价值是一个武断的结论。
    财富首要的特征是它的效用(使用价值),其次或在某些 ...
看了半天也不知道你到底认不认同这条原则
http://blog.sina.com.cn/u/2737743814

17
langbo5011 发表于 2012-4-15 16:45:15
      请问楼主,所有人都是好人这条原则对吗?至少它不是原则!

18
xiaxt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2-4-15 18:52:15
langbo5011 发表于 2012-4-14 10:46
人类的经济活动分为: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行为。在生产或消费行为中,计量财富的尺度只采用使 ...
深入浅出地解释,条分缕析地举例,高人高见!

(1)我个人窃认为,此文中若补上一些内容,则更精彩。
比如,“人类的经济活动分为: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行为”中,价值是如何形成的,价值又是如何实现的、货币本质及其价值的规定性,等等。

(2)“对转移利益的财富必须采用价值尺度进行计量”。——“利益的转移”不如“利益的转让”更为贴切。因为,“转让”包含着“支付相应对价”的意思。[1]


[1]:
《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中规定,“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物权法》亦有相应的规定。“两法”的相关条款,都是以“支付相应对价”为前提的。但是,《新婚姻法》和《继承法》中的“转移”,却不与《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的“转移”,二者相互一致。也就是说,《新婚姻法》和《继承法》中的“转移”,是不含有“支付相应对价”的意思。所以在这里,“转移”,不如“转让”更贴切。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收起 理由
赫赫铭儿0 + 20 + 20 学术态度端正

总评分: 经验 + 20  论坛币 + 20   查看全部评分

19
tsp8001 发表于 2012-4-16 09:48:53
langbo5011 发表于 2012-4-15 16:45
请问楼主,所有人都是好人这条原则对吗?至少它不是原则!
我是觉得认不认同这个原则应干脆点,不认就不认,认就认。没别的意思
http://blog.sina.com.cn/u/2737743814

20
langbo5011 发表于 2012-4-16 14:00:34
       楼主你还不明白,我认为你所提出的原则它不是原则。
    感谢xiaxt的提醒!转移含有单向和双向两种方式,而转让必须是双向一种方式。因此,它正和我意。为了表示感谢,我用另一篇文章作为补充内容。


                          评价财富的两种尺度


    人类该如何评价财富呢?这可是经济学的基本问题。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把财富和资源进行区分。那些满足人类需求的消费物可以分为资源和财富两大类:所有自然存在的消费物都是人类消费的潜在资源(泉水、野果、兽皮等),因为它们都具有天然的使用价值或自然效用这种特性;而财富是由人类对效用不足的资源在增加人造效用后改造而成的。资源的特征是原生态的单纯的自然效用(自然性的效用),财富的本质是在资源自然效用上所增加的人造效用(人造的效用)。看来,自然资源并不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而财富才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人类进步的过程也就是需求对象从资源逐步进化为财富的过程,财富也因此成了人类存在的物质基础,如果人类离开了财富,我们就只好退回到原始的动物状态。
    财富的创造会同步表现为两个方面:满足需求表现为主体的要求;增加效用表现为客体的功能。因此,需求与效用是分别从主客两个方面观察财富创造同一过程的两种现象。由此,效用是相对于需求而存在的。或者说,客体的功能是相对于主体的需求而存在的。由于效用的形成必须依赖于主体的意志,效用的一个重要缺陷就是因人而异或具有很强的主观性。财富的第一种功能是能够满足人类的生活需求,所以人类评价财富的第一种尺度是自然性的效用尺度。虽然效用是人类对财富功能最自然最直接最简单的认可,但它是一种主观意识很强的评价方式,它所评价的效用值会随着主观需求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例如:当一个人吃馒头时,第一个馒头具有高效,第二个馒头开始减效,第三个馒头低效,第四个馒头无效。对于不同人的主观意识和不同品种的财富,效用的主观性会让这些评价非常混乱。请问:五个馒头,四张凳子,三本书,两剂药,一场电影......对于同一个人或不同的人的效用值各是多少?时至今日,学者们也没能发明出一种可以涵盖不同财富和代表不同人需求的效用单位,而只是采用各类财富的物质量、且不顾因人而异的需求值去表示它们的效用值。例如,填饱肚子的馒头的效用值表现为个或重量等物质量。效用尺度具有明显的主观性,在不明确主体的情况下也就难以说清楚效用的大小。广告宣传的魅力在于:在模糊主体的喧闹中让你觉得自己就是广告中的主体(主体忽悠法)。
    对于人类需求的满足,财富存在着两种状态:稀缺和剩余。稀缺是财富存在的绝对状态,因此人类才永不停歇地去创造财富。剩余是部分财富的相对存在状态,更是必要生存资料之外的财富的存在状态。原始人类生产的主要是生活资料,甚至是必要的生存资料。只有在生产水平提高后,那些相对于生存资料而剩余的生产资料和高级生活资料才组成了人类的发展资料。当财富对于人类的需求相当稀缺时,当财富的种类主要是生存资料时,人类对财富的评价只能是效用尺度,人类对稀缺财富的分配也只能采用公有制的按需分配。按需分配是人类最早的财富分配方式,它的分配理由是人的生命存在,它的分配单位是生命体,它的分配内容是生命体的需求,它的分配方法是生命体的自选和生命体需求的均分,而均分的范围仅限于公有制集团内一起生存的生命体。当人类财富中的发展资料逐渐增多后,这些财富就会变得相对剩余。这时,对发展资料的分配再采用按需分配就不太合理了。发展资料是人类主要用于生产的资料,是只有劳动者才有能力掌控的资料。因此,社会应将生产资料发给劳动者,也应将高档生活资料发给对社会有贡献的人,还应将生产资料集中于管理生产的能人之手。对剩余的发展资料实行部分人的占用或不平均的配置是再生产的客观要求,也能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动力。只是在财富出现剩余之后,人类的第二种分配方式-按劳分配才有可能出现。按劳分配的依据是生命力所发挥出的劳动能量的大小,分配的计量单位是劳动时间,分配的对象是由劳动所转换的价值,分配的方法是按劳取酬。由劳动所得转化为了财产所有权,并以生产资料的占有为起点又形成了私有制。私有制是按劳分配的理由和前提,私有者是按劳分配中的劳动者。甚至可以讲,只要存在按劳分配也就存在私有制。其实,人类的分配方式与财富的评价方式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在按需分配的公有制中,集团生活的人只注重整体利益而轻视个体利益,他们的个体利益是在维护整体利益的名义下实现的。由于大家都不去计较个体利益,他们对财富的评价就可以采用较粗糙的效用尺度。在按劳分配的私有制中,劳动者的个体利益都已独立于社会,他们的劳动也必须独立核算。由于劳动者所创造的财产是私有财产,对这些财富的评价必须采用较精确的社会性尺度,而这个尺度也就是后来人们常用的价值尺度,我称它为人类评价财富的第二尺度。
    效用是人类从自然性效用角度评价财富的尺度,价值是人类从社会性效用角度评价财富的尺度。当一个人或一个集团在独自完成生产和消费时,他或他们对财富的评价可以比较粗糙。只有当财富在不同利益的人之间交流时,他们对财富的评价才需上升到精确的高度。这就是自然性效用评价与社会性效用评价分开的根本理由,同时也造成了财富交流的两种形式:单向交流(劳动者对消费者的无偿供应行为)和双向交流(劳动者之间的有偿交换行为)。在这两种交流行为中,人们用效用尺度计量单向交流的财富,而用价值尺度计量双向交流的财富。因此也形成了两种交流的本质差异:无偿行为不计个体利益,有偿行为计较个体利益。不过,价值尺度是从效用尺度中分化出的财富评价尺度,是弥补效用尺度个体主观性而加上社会客观性的辅助尺度。虽然人们主要是用主观性的效用尺度去评价财富,但它的主观性让这种评价很不稳定,更难于统一计量或转换。比如:我们要统计5件上衣和8条裤子的财富总量。它们的财富总量既不是13件上衣,也不是13条裤子。哪么,应该是多少呢?我们只能找出它们的共同特征,并用这一共性去作为计量单位。由于上衣和裤子都是布做的,所以它们都属于布制品。因此,布的耗量是它们的共同计量单位。如果每件上衣用布2米,每条裤子用布1.5米,那么它们的财富总量就是5*2+8*1.5=22米布。通过这种转换,我们就可以对不同的财富进行统计了。不过,以上的方法仅限于布制品,当我们要把不同的财富进行统计时,哪又该怎么办呢?是马克思为人类找到了一种通用的方法:由于所有的财富都是人类劳动的产物,所以它们都属于劳动产品。因此,采用生产财富的劳动量就能统一计量所有的财富,而这种以劳动为内容的评价财富的尺度就是价值尺度,它是从社会角度客观评价财富的唯一有效尺度。只是在价值尺度出现以后,计较个体利益的交换行为才能普及,发展资料才能恰当配置给生产者,被集中的生产资料才能大力去推动生产力。另外,价值关系又形成了自然性的社会分工,社会分工又造成了社会化的大生产,人类也进入到了快速发展的时期。人类在按需分配的原始公有制下的发展期间长达200多万年,而在按劳分配的私有制下的发展期间仅用了短短的5000年。两相对比(2000:5),就可看出价值尺度对生产的推动作用有多大。
    效用尺度是人类评价财富自然功能的尺度,是第一尺度。价值尺度是人类评价财富社会功能的尺度,是第二尺度。但是,社会性的价值尺度必须以自然性的效用尺度为基础,只有在财富的交换中才需采用这种具有社会性的尺度。马克思讲:“作为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3卷16页)其实,效用尺度是自然科学和大部分社会科学的财富评价尺度,而价值尺度仅仅是经济学才采用的尺度。那些斤斤计较精打细算的人都是潜在的经济家,只不过他们的观念被局限于满足个人主体需求的效用范围之内。是个人经济学的杂念让这些理论不能成为通行社会的经济学,也由于社会性的价值尺度的出现才产生了经济学家。为了让价值尺度规范化,经济学家们才把价值的内容规定为抽象劳动,并归纳为生产该种商品的社会平均劳动时间(生产该商品的社会总劳动/该商品的社会总量)。由于社会总量很难统计,人们就用生产该商品的成本(企业生产该商品的总劳动/企业生产该商品的总量)去评估价值的量。其实,想准确计量商品价值量是一个非常困难的事情,而那些缺乏抽象思维能力的人就用最简单的第一尺度去替代很抽象的第二尺度。只有当我们从社会的高度,特别是从财富交换的环境中才能发现价值概念和找到它的本质。但是,价值并没有内在的具体实体,而只有在不同财富对比中必须外在表现的抽象实体。而且,它的表现形式是以对方财富的效用量去间接表现自身的价值量。因此,价值量的表现形式只能借助于现实的物质量。看来,我们永远也看不到纯洁的价值表现,只能由意识去抽象地感受它。因此,价值的表现才非常抽象而难以捉摸。我们总讲:劳动是价值的本质,但马克思却讲:劳动本身没有价值。我认为这句话可以这样理解:无偿劳动没有价值,有偿劳动才有价值;具体劳动不能表现为价值,只有当它转化为抽象劳动后才能表现为价值;不是所有的劳动都要表现为价值,只有那部分用于交换的劳动才需转化为价值;为了整体利益的劳动只需用粗糙的效用尺度去评价,为了个体利益的劳动才需用精确的价值尺度去评价;一般的直接单向自然变换的劳动没有价值,特殊的间接双向社会变换的劳动才具有价值。用“资本论”的术语讲:一重性劳动没有价值,两重性劳动才有价值。价值形态的财富只是人类财富中的一部分,财富的交换也仅是所有财富交流中的一部分。因此,完全的市场经济或完全的价值社会是不存在的,而只存在市场(商品)经济与计划(产品)经济的组合体。只不过是,有的国家市场多一点,有的国家计划多一点。当市场经济危机时就要国家计划经济去调整,当国家经济超载时就要市场经济去平衡。
   
    经济学是研究利益分配的科学,对财富的分配也就是对利益的分配。在原始社会,人们特别注重整体利益而忽视个体利益,那些个体利益是在维护整体利益的名义下实现的。由于个体利益的不被重视,对个体利益的分割也就很简单。因此,人们在财富的交流中只采用粗糙的效用尺度。当人类进入到私有制后,很多的整体利益都被分解,而对个体利益的计量就显得很有必要。因此,人们对财富的评价必须采用可以计量个体利益的价值尺度。经济学是人类进入到计较个体利益时期分配发展资料的科学,是分配绝对稀缺中的那部分相对剩余的生产资料的科学(经济学是生产科学而不是消费科学)。由于人们对财富的评价总是习惯性地挪用政治层面上的效用尺度,经济学的成立就是为了让财富的评价尺度能维持在经济层面上。我们生活在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中,经济基础才是社会的根本。虽然经济学发现了这一原理,但人本的政治学始终干扰着抽象的经济学。在理论上只知道用平等的方法去分配财富,而不敢用不平等的方法去分配财富。其实,人类是同时采用两种分配财富的方法和同时采用两种评价财富的尺度去分别处理不同类的财富对不同人的分配。为了让人们知道应该在何时采用哪种尺度去评价和分配财富,我才将这个让人头痛的评价财富的尺度进行分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17 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