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租户违约责任承诺书
一.违反本公约租户义务条款规定的
,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处理
,并要求限期整改
;逾期不整改的
,有权强制整改
,包括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
;对该步行街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
,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要求责任人予以赔偿并承担违约金
;强制整改措施予以公告
,赔偿金和违约金纳入公共收入。赔偿金和违约金的项目及标准
,由物业管理公司议定
,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
二.租户不按规定缴交管理服务费、维修基金等费用以及赔偿金、违约金的
,处以每日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仍拒绝缴交的
,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及通过法律途径追讨上述费用之权利。
发展商:东莞市xx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管理者:东莞市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内容仅供参考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