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费用在各种产品以及期间费用之间的分配和归集
第一节 各项要素费用的分配
(一)专设成本项目的直接生产费用的核算程序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费用、燃料或动力费用:只生产一种产品耗用的,直接记入“基本生产成本”;如果是生产多种产品的间接计入费用,先分配,后计入有关成本项目。
(二)要素费用中其他用途费用的核算程序直接或间接用于辅助生产的费用,应记入“辅助生产成本”,或者分别记入“辅助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月末分配记入“基本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基本生产成本”账户:本月生产费用+期初在产品费用=完工产品成本+月末在产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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