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声明一点:真理不辨不明,我是对事不对人的。不论最后这场争论的结果如何,只要我能看到在本帖您名下有任何一个能够用50论坛币购买的附件,我还是会买的,因为这是您应得的,也是我该给的。
其次,我也不认为看不到附件是我自身的错误。既然不是你我的错误,那应该就是论坛的原因,而您却在未全面掌握实际情况的条件下,给我戴上了一顶“诚信问题”的帽子,请问这对于我公平吗?这是经济学人的理性选择,还是无理取闹呢?!
第三,对于我看不到附件的帖子,前十页(93楼以前,截至时间2012-4-26 00:34:01)我都逐条做出了回复。但是十个小时后的早晨(2012-4-26 10:29)我发现看不到附件的现象不是个例,所以改变了通知的方式,在主贴中进行了补充说明。而您第一次回帖的时间(2012-4-26 00:55:07)正好处于此间,但是您做出评分的时间(2012-4-28 22:10:49)却是在我做出补充说明以后,这是我的补充说明已经醒目的出现在主贴中,您的前面也已经有几位热心的坛友做出了客观的评分。
对于这些明显的事实,您又是如何直接视而不见而做出有失公允的评分的,我表示很好奇,也表示很费解。
第四,对于“合作版主”的职责和权限,我确实不清楚。但是我能够肯定的是,“合作版主”确实处于“站点管理组”这一组别内,与各种版主和管理员并列,我等屁民把您当作挥斥方遒、为民做主的版主和管理员,又何错之有?!
既然作为一个具有一定范围“公权力”的论坛管理人员,您同时恐怕也应该具有相应的责任,这其中“公正、客观”恐怕也应该是最基础的了吧?在这一点上,在这次不知道您用哪里投票的评分中,恐怕您的所作所为有时公允、有时偏颇。
当然,“合作版主”的权利和义务,我等屁民坐等您给予普及,感激不尽,但恐怕您自身也不甚清楚吧?!
第五,应该还有,但是要吃饭了,先去了,您也记得吃饭啊!Bye~~~)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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