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这是金融资产的一章的规定。
金融资产这一章的本质是这样的,
公司有很多的金融投资,那到底怎么划分呢,怎么记账呢。
好了,会计专业的专家他们是这么想的,其实很简单,我一说你就明白,
第一,把能明确划分的先划出来,不能明确的往后放。
第二,能使用合理方法明确计量出来的,先计量出来。
所以,第一种,就是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及类似的,为什么,因为这类是最容易计量的,公允价值计量。
第二类,也很明确,就是贷款和应收账款,这类没什么可说的。
第三类,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其实主要是指债券,到期日固定,收益固定,能够分得很清楚了,所以有了这类。
剩下的,实在是搞不清楚的,因为现在金融创新的手段实在是太多了,没等你规定制定出来,可能又有什么次级债,次次级债,多的你都无法数。
统统的划到,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所以,初始划分到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就意味着一件事,这项金融资产,本身原来就不明确,所以给划到最后的一类里了,为了保险起见,不让你再往别的类划。
而其他的三类 ,如果出现不明确的现像,对不起了,你就得划到最后一类里。
其实,会计专家是这么想的。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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