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社会剩余劳动时间的商品的价格如何确定?
“西方经济学的解释是商品可以交换到的货币数量,而政治经济学则解释为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这是你文章开头的一句话。不管是西方还是马克思都没把价值区分成: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商品的价值和社会剩余劳动时间的商品的价值。只要你区分开了。那么,市场上的商品价格是否会出现两种价格,并标注出:必要劳动时间生产的商品;剩余劳动时间生产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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