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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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较量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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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2-5-17 06:41:59
茶色混沌 发表于 2012-5-16 08:11
而其它所有制只要没有权力这个东西,就算存在垄断,那就问题不大。
这个假设似乎不成立。权力这个东西在 ...
而其它所有制只要没有权力这个东西,就算存在垄断,那就问题不大。
这个假设似乎不成立。权力这个东西在现代社会中是不可避免的存在的,ZF越集中,权力越大。换句话说即使小ZF如香港等,它的权力一样有市场价格,虽然不在市场上公开出售。也就是存在经济租金。有租金就有寻租行为,ZF可以赋予国有企业的特权,同样可以赋予其他私人企业。
我对您判断的解读是:您认为私人垄断要好于国有垄断,而我认为它们是一样的;您认为私人垄断好于国有垄断的原因是私人垄断是可治理的,国有垄断是无法治理的,而我认为它们二者都是可以治理的。
另外国有企业对整个经济的作用,也有不少文献指出国企其实有不少正面作用。我的一个判断是国有企业的作用将在今后二三十年间更加凸显,特别是人口红利下降之后。当然这就扯远了。
-----------------对于权力与垄断的作用,我指的是少数人利用国家权力来达到他们个人的私利的现象与行为,而不是泛指权力存在是否合理的问题。我把权力被少数人利用以达到他们个人私利的现象称为国家资本主义,即以权力作为个人资本的状况。而国企垄断则是这种状况的体现与反映。而私人垄断与国企垄断有所不同的是:私人垄断没有这种权力作后盾(除非是充分的官商勾结),而国有垄断则存在权力后盾,所以这两种垄断就不一样了。至于说垄断哪个好,我却没有说过“好”的问题。但是相对于权力垄断,私人垄断当然要“好”了。如果说国企垄断可治,那我们就看看实际行动吧,看看它治到哪个程度,才下判断好了。
    至于国企的正面作用,当然对国家有一些,但对民众就更少一些。而我认为,它的真正正面作用是在它们被打破垄断后,仍然能存活着仍然有一定的竞争力,这才算是有好的作用。
中国改革前30年是国退民进,这是改革取得成就的根本原因。如果说后30年相反,是国进民退,是反改革路径而行,是否会使中国更好,我们试目以待。我坚信,社会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就是所有社会要素得到充分自由发展的一种社会状态。而它是与国家统管一切、代办一切针锋相对的。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当社会经济(社会经济的主体是大大小小的私人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国有企业也不会好,甚至衰退得更快(表现为利润率下跌得更大)。因为国有企业现在主要是占据着基础资源的地位,它需要需求的拉动才能增长。而需求则来自于这些社会经济。因此你说国有企业以后会更突出,特别是人口红利下降或者说私人经济活动下降的时候,我认为这是缺乏根据的。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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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2-5-23 23:33:59
回复hhj 朋友,
现象与本质是一对互为相反的概念.直接的,直观的,那只能是现象.间接的,暗含的,那才可能是本质.简单地说,本质是导致现象的原因.这"原因"当然不可能是直观的.

13
hhj 发表于 2012-5-24 07:14:54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2-5-23 23:33
回复hhj 朋友,
现象与本质是一对互为相反的概念.直接的,直观的,那只能是现象.间接的,暗含的,那才可能是本质 ...
如果先生有志研究本质,我所作的一本书稿《思想论》可以参考一下,可在http://www.fjdh.com/wumin/2009/04/11524338201.html浏览。或者在http://www.docin.com/p-386879007.html看到它的精粹版。它是黑格尔模式的。
本质的存在状态更多是“暗含”的,但这并不防碍思维对它的把握与表达,只是这种表达尽管在表达者看来已经相当“直观”了,但作为这种表达的读者的其他人,往往并不能从这种直观中获得直接的了解。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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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2-5-27 02:25:51
hhj 发表于 2012-5-24 07:14
如果先生有志研究本质,我所作的一本书稿《思想论》可以参考一下,可在http://www.fjdh.com/wumin/2009 ...
鸡生蛋,蛋生鸡,这些都是我们直观的现象.虽然有个别人认为先有的既不是鸡,也不是蛋,而是鸡的祖先,但鸡的祖先是个什么样却仍然是个迷.如果说鸡的祖先对于这个别人来说是"直观"的,这当然是强词夺理.

15
hhj 发表于 2012-5-27 06:32:13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2-5-27 02:25
鸡生蛋,蛋生鸡,这些都是我们直观的现象.虽然有个别人认为先有的既不是鸡,也不是蛋,而是鸡的祖先,但鸡的祖 ...
看来你并不理解我说的意思,因此拿这些话来掩饰。一个人的直观与另外一个人的直观是非常不同的,并不是说所有的直观就是完全相同的表象。比如同一件事情,各人所看(直观)到的并不相同。为什么这样,那是因为各个人都有他自己的头脑与精神状态,这些特殊状态对直观造成直接的作用,从而形成各人不同的直观效果。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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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2-5-27 12:11:14
hhj 发表于 2012-5-27 06:32
看来你并不理解我说的意思,因此拿这些话来掩饰。一个人的直观与另外一个人的直观是非常不同的,并不是说 ...
生命是世界的现象,非生命也是世界的现象。如果说某一现象(精神,或者物质)是世界的本质,这当然不能自圆其说。但如果说"道"导致了精神与物质这些现象,那么“道”便是世界的本质。只不过,名词都是根据现象而起的,因此任何名词安给世界的本质都是不合适的。黑格尔在批判旧形而上学时就着重谈到过这个问题。两千多年前中华先哲李耳在道经第一章中也谈到过这个问题(非恒道,非恒名)。哪怕是李耳或者黑格尔,世界的本质在他们看来仍然不是直观的。

17
hhj 发表于 2012-5-30 07:23:41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2-5-27 12:11
生命是世界的现象,非生命也是世界的现象。如果说某一现象(精神,或者物质)是世界的本质,这当然不能自圆其 ...
生命是世界的现象,非生命也是世界的现象。如果说某一现象(精神,或者物质)是世界的本质,这当然不能自圆其说。但如果说"道"导致了精神与物质这些现象,那么“道”便是世界的本质。只不过,名词都是根据现象而起的,因此任何名词安给世界的本质都是不合适的。黑格尔在批判旧形而上学时就着重谈到过这个问题。两千多年前中华先哲李耳在道经第一章中也谈到过这个问题(非恒道,非恒名)。哪怕是李耳或者黑格尔,世界的本质在他们看来仍然不是直观的。
---------------本质是无形的、无限的,当你认为抓住它时,它却仍在不远的前方向你招手。同时,本质是会以各种规定体现出来的,只是这种体现总是本质的一部分、一方面的体现。因此“规定即否定”。
但是,理性精神仍然是可以直观本质的,只是当它要把这种本质表达出来时,就要通过有限的形式与规定来表达出来,因此在别人看来,由于他首先看到的是这种有限的形式与规定,所以就无法象理性精神那样,能够直观到本质本身了。因此才有“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之说
对此,本人的思想论中有充分的研究与说明。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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