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增收考核工作制度
农民增收考核工作制度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实现决战增量跨越、冲刺总量跨越,推进实现“三步跨”战略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激发各乡镇、街道拼搏实干、争先进位的积极性、创造性,确保东发〔20XX〕1号文件提出的农民增收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根据《县20XX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奖惩办法》(东办发〔20XX〕19号)文件精神,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内容
各乡镇、街道种植业、畜牧业、林果业、水产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机械化、龙头企业、一村一品、劳务经济、农民人均纯收入等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二、考核组织
全县农民增收工作考核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由县农民增收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具体工作由县农民增收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专业考核小组实施。
三、考核方式
农民增收工作实行定量、定性考核。定量考核农民人均纯收入,定性考核种植业、畜牧业、林果业、水产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机械化、龙头企业、一村一品、劳务经济等工作。种植业、畜牧业、林果业、水产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机械化、劳务经济、农民人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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