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质量奖罚制度为适应国家高速公路施工
“高质量、高标准
〞的形势,确保我
工程部施工段工程质量全面
到达?公路工程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的各项指标,
无平安事故发生,
满足工程平安生产、保工期和保质量的要求,特制定
此奖罚制度。一、平安生产奖罚制度〔一〕、根本规定对平安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施工队和个人,
工程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大力表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对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要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事故者,视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和经济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奖励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奖励额度由
工程部平安领导小组商议确定:
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队无因工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无职业病发生;无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无因责任造成一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事故
〔含工程质量事故
〕;年负伤率低于2
‰。全面实现以上
平安目标的施工队;2、对于
平安技术规程执行得好,
平安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
作业队、
班组和个人;
3、对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
防止重大人身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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