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
问题研究
一、违法建筑的概念界定
(一)违法建筑与违章建筑
《土地管理法》、《
i城乡规划法》以及各地出台的关于规划、住宅等地方规定一般都对违法建筑有所规定,但没有给违法建筑下一明确的定义。违法建筑涉及的范围较广泛,国家立法机关尚未对违章建筑进行明确、统一的界定,一般由各级地方政府或人大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一个准确的概念对判定建筑物是否违法以及如何处理是非常必要的。
研究违法建筑这一概念,就会发现一个有趣的过程,即违法建筑是从
“违章建筑”
发展而来的。
早期法律规定中多用“违章建筑”一词,如
1980年《国务院批准中央气象局关于保护气象台站观测环境的通知》以及1988年的《关于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中对违章建筑处理的原则》中均是使用了“违章建筑”一词。之后,1990年的《城市规划法》出现了首次出现了“违法建筑”一词。此后“违法建筑”与“违章建筑”两词一度在法律规定中交替使用。
《物权法》和《城乡规划法》
相继出台后,
违法建筑一词便逐渐使用开来。
2011年施行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使用了“违法建筑”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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