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二手住房贷款
个人二手住房,系指由房屋产权人出售,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已颁发房屋所有权有效证件,可在房屋二级市场流通,卖房人具有完全处置权利的住房。
个人二手住房贷款,指借款人以其在房地产三级市场
〔即房屋二级市场
〕购置的住房为抵押
〔该住房应为借款人自有或借款人与他人共有
〕,在支付一定比例首期购房款后,由银行运用自有信贷资金代其支付剩余购房款,借款人按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一种贷款方式。
贷款实行
“局部自筹、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
归还〞的原那么,借贷双方应根据此原
那么依法签订担保借款合同。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指在房地产三级市场
〔即房屋交易二级市场
〕购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约并支付首期购房款后,将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在抵押前提供有效担保,由银行代其支付其余购房款,借款人按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一种贷款方式,借款人为自然人,买卖的房屋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
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并允许上市交易的房产
。按担保方式不同具体形式分为:
①借款人仅以其所购房屋为抵押的担保。
②借款人以其所
购房屋为抵押,抵押登记前由我行认可的第三方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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