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局消防安全管治制度
广电局消防安全管治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和规范本局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单位公共财产及广大干部职工人身财产安全,保证工作、生产、生活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本局消防安全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局长领导下的逐级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局长为本局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机关的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各部门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和单位消防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二、依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成立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机关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全面负责全局的消防安全工作。局办公室为消防安全主管部门,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的日常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各部门配置一名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三、成立局义务消防队,负责本局机关办公区以及生活小区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以及消防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对职工开展经常性的消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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