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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交警大队勤务考核量化及奖惩暂行规定-2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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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160730202752Fy 发表于 2025-3-14 17:51:16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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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勤务考核量化及奖惩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队伍建设工作,规范勤务制度,提高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人民警察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相关考核规定,结合本队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勤务考核遵循公开、平等、奖优罚劣的原则,实行民主评议,单项量化考核与总体评价相结合。
  第三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瑞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全体民警。
  第二章 考核项目
  第四条 考核项目分为出勤情况、业务成绩、警容风纪三类,以月为周期进行考核。
  第五条 出勤情况分为全勤、缺勤两种。
  (一)全勤:无任何缺勤记录。
  (二)缺勤:缺勤考核范围包括以下几种:
  1、迟到:超过上班签到时间未到岗位的为迟到;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的为早退;
  3、脱岗:工作时间离开岗位或管段的为脱岗;
  4、旷工: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为旷工;
  5、事假和病假:按考勤记录计算。
  第六条 业务成绩。按中队领导、外勤民警、内勤民警三类分别考核。
  (一)中队领导考核项目
  1、与所带班民警工作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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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交警大队 暂行规定 国家公务员 管理水平 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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