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块征地拆迁工作方案
为推进片区棚户区改造,搞好大街等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大街未施工建设路段1.5公里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包括将东桥口段、西桥口段和东三里段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并对上述三个村征地范围内120余户房屋实施拆迁补偿。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区住宅房屋征收货币化补偿安置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鼓励货币化补偿安置,积极利用开发性金融支持,为县城中村改造体制机制创新积累可复制的经验。
三、征地拆迁程序及补偿
(一)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组织勘测调查。县政府在被征地的东桥口、西桥口、东三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县国土资源部门依据拟征收土地公告,组织勘测定界,并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榆山街道办事处及建设单位,与有关村民委员会、被拆迁户现场调查、清点、核实,填写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
(二)实施房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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