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设查处行动方案
为有效遏制和及时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县城市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和《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镇、部门负责,县考核”的县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机制,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实现我县违法建设“减存量”、“零增长”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镇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公安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领导组,负责全县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县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查违办),设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各镇应成立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本镇辖区内违法建设的预防和查处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县查违办工作职责
县查违办在县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领导组领导下负责全县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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