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儒家的民本与民主的关系,我在《中国的民本与民主》一文
[1]中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民主(
democracy
),就其基本的或主要的涵意而言,是指一种与君主制、贵族制相区别的由人民治理(
the government by the people
)的政治体制(或管理形式)。我认为,儒家的民本(
regarding the people as foundation
)与君主制相联系,它主要包含两方面的意义:其一,人民的利益是国家和社会的价值主体(“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其二,君主的权力只有得到人民的拥护才能巩固(“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前者属于价值判断,后者属于事实判断。二者合一的典型表达是皇帝起居室里的一幅对联:“惟以一人治天下,岂将天下奉一人”。从政治体制上说,民本与民主是相对立的;但从价值观上说,民本思想中蕴涵着从君主制向民主制发展的种子,这一种子的萌芽表现在明清之际黄宗羲等人的政治思想中。
人权(human rights
)是近代以来不断发展进化着的观念。“第一代人权”
[2]是17世纪英国哲学家洛克(
John Locke, 1632-1704
)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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