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19)》(学习笔记)-32
在可转换工具转换时,应终止确认负债成分,并将其确认为权 益,原来的权益成分仍旧保留为权益,转换时不产生损益。年报分析发现,个别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时,将当期已经计提的可转债利息冲减了财务费用,未将可转债在转股前的实际摊余成本计入股本和资本公积,从而错误确认转换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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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新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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