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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做法没有问题。
1、有人说选择性揭发。我不赞成这种说法,楼主完全可能是无意中查看文献是搜到了这些文献,出于感兴趣就看看两篇文献是否一样,因此有了后面的揭发。楼主也不是专门做学术打假工作的,不可能一有人一稿两发他就知道,也没有这个精力。所以我不认为楼主是选择性揭发,只是发现了就揭发罢了。
2、有人说楼主可能是被揭发者身边的利益相关者。首先不讨论是否是利益相关者,如果你自己不一稿两发还怕别人去揭发你吗?说到底还是作者本身学术作风不正,你自己做好了,还怕谁揭发你吗?我看不管是谁都无法往你脸上抹黑。所以身正不怕影子斜。
3、有人说这是出于某些无奈,作者本人也不知情,或者说是现在机制使然,如审稿太慢等等。我只想说呵呵,如果你不把一篇稿件同时寄往两个杂志社会出现一稿两发吗?或者如果你能够多与杂志社保持联系,会造成一稿两发吗?大家都知道现在的杂志一般都是收取版面费的,我不相信杂志社问你要版面费的时候你不知道这是一稿两发?
我很坚持首先要自己不要犯错,这样你才没有把柄掌握在别人手里。不要谈什么公平,不要说什么贪官污吏,照你们这样说,是不是以后谁犯罪了,此人可向法官申辩:那么多人都犯罪了,你先把他们都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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