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争议案件43个重要问答(最新汇总)
高级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围绕仲裁与诉讼以及受理问题;劳动关系及责任主体的认定;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社会保险这五个方面进行了解答。
一、仲裁与诉讼以及受理问题
1、当事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又撤回申请,向法院起诉,如何处理?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又撤回申请的,法院不能视为已经过仲裁前置程序,可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其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于当事人在撤回申请后,再次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后,法院可以受理。
2、当事人申请仲裁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如何处理?
法院可不予受理,并告知其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后,法院可以受理。
3、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中,证人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诉讼中证人是否仍需出庭?
证人可不再出庭,但仍有需要质询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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