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管监测系统规程3篇
【第1篇】束管监测系统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 束管监测工作业的安全规定:
1、 束管监测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束管监测地点应选择在有浮煤被压酥的煤柱等可能的地点(如采煤的工作面的回风巷、回风隅角和停采线),的回风侧;采掘过程中有漏风和可能积热的地点,
3、 测点应根据通风队的要求尽量布置在标高较高处,主要漏风通道中压差最大处。
4、 敷设束管需要横过架完线时,必须先停电,后工作。
5、 进入工作地点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有隐患应先排除后工作。
6、 禁止进入盲巷工作。
7、 在密闭前工作时,必须先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气的浓度,在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8、 地面化验室,必须配备灭火器具,室内禁止明火。
二、 管路敷设:
1、 敷设管路时应尽量使路径短,少拐弯,以便减少阻力,防止曲折破坏,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 选路径应在,支护完好的巷道内,防止管路破坏。管路穿过风门墙体时必须打孔。
(2) 选路径温差变化要小,在温度急剧变化的地点要在温度低的一侧设置除水器或其它设施,标高较大的斜巷,应在底部设置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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