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工作责任状
责任人:责任人:
甲方:实验小学
乙方:为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县
平安工作法律法规、方针、 政策以及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乡中小学
平安工作 制度化、规范化,为维护劝降各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 全体师生的人身
平安和财产平安,本着“明确责任,各司其 职,教育先行,预防为主,排查隐患,及时消除”的原
那么, 确保中小学
平安工作万无一失,特签订此责任状。如乙方出 现校舍设施、消防、用电、饮食、体育活动以及大型活动、 交通等方面的
平安隐患,出现未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和采取措 施补救的事故,由乙方
承当全部责任;否
那么,由甲方
承当全 部责任。
本责任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责任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2008.3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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