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市场经济的这一转变本来完全可以在改革公有制企业的产权结构和管理体制的框架下进行,但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拥护者们却在前苏联和东欧国家中掀起了一场彻底私有化的狂潮,力图用各种各样的一揽子方案将全部公有企业都私有化。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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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保持国有制的情况下搞什么市场经济,那是非常荒唐的事情,因为我们都知道,一件商品不能卖给自己,即不能自己与自己相交换。你在国有制下,在国家所有下搞什么市场交换,是想将一件本来是国家的商品交换给国家自身?可能有人说:国有企业之间不能互相交换吗?可以,但这只是国家跟国家自己的交换,因为企业是国家的,而不是某何人群私有的。而自己与自己的交换,有交换意义吗?有市场意义吗?
而国企什么董事经理们去交换他们企业生产的产品,也只是替国家交换而已,而不是对自己私人的产品的交换。因此就有该卖贵的卖平,该买平的买贵,从而出现贪污腐败现象。
象左大培此等人的一个根本错误,就是简单地把ZF办企业看作是公有制的基本实现形式。实际上,私有制要比这种国有制更符合公有制意义,因为它更有利于主要以消费者身份出现的广大群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