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准养护管理工作的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撑、绿地容貌、安全施工等。
1.1本标准养护管理适用范围: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等。
1.2本标准特殊术语说明。
1.2.1
绿化养护管理是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
,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一切养护管理措施。
1.2.2
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种植的彩叶植物或开花灌木。
1.2.3
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1.2.4
花卉是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1.2.5
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1.2.6
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2.养护的直观标准
2.1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2.2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
10%以下。2.3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
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
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2.4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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