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建设工地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全面实现2018年本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既定目标,,按照“综合施策、科学治理、突出重点、平战结合”的原则,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完善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监管机制,督促建设、施工、监理、拆房等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以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为重点,采取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强化监测监控、强化督导考核等措施,全力开展扬尘治理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使扬尘污染的防治措施得到落实,切实降低扬尘污染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二、主要措施
(一)建设单位
1、全市所有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方案,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2、建设单位应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在承发包合同中确定。明确施工单位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和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防治费用金额。
3、本市外环线以内的中心城区,郊区城区和新城、大型居住区、虹桥商务区及其拓展区、国际旅游度假区、临港新城和任何一场
界距离学校、医院、敬老院、图书馆、居民住宅小区小于1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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