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
一、上市公司计算相关交易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时,其净资产额是否包括少数股东
权益?
答:上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十四条等条款,计算
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
产额的比例时,应当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相关规定,前述净资产额不应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二、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1、《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有何要求?
答: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并购重组的特殊性,募集配套资金还可用于:
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
用;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等。
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 25%;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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