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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生活服务“营改增”期盼已久的伤痛-吃饭抵不了税?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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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个飞的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5-4-30 16:07:34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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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务“营改增”期盼已久的伤痛,吃饭抵不了税?


导读:36 号文规定的是“餐饮服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要的是外
带、外卖,这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了
2016 年 3 月 24 日,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
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以下简称“36 号文”),确定了本阶段营改增行业将适
用的增值税相关规定和适用税率,该规定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生效。
昌尧讲税工作室通过对 36 号文下发的相关办法与规定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虽然对《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项目”早有预
测,在情理之中也在意料之外,下面昌尧讲税工作室将和大家说说吃的“税事”:
一、你、我走进什么规模的餐馆?
36 号文对生活服务的定义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
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其增值税税率为 6%。而餐饮住宿服务,又包
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
那么昌尧讲税工作室要和大家说的就是餐饮服务,根据 36 号文的规定,餐饮服务是指
通过同时提供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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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营改增 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 餐饮服务 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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