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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转]在读博士也剽窃,这下麻烦了吧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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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山 发表于 2012-6-22 22:03:45
大家怎么听风就是雨了,也不认真看看两篇文章及那李财波的比照材料。说实话,那五万字真是太牵强了,而且还很自以为是地宣称那些碑刻属于他个人,别人不能用。大家可以问问李,他是否把这些碑刻都购买了,没有人会再去整理跟拓片了,资料一定得从他那边来了?自己的文章写得那么差,还整天喊着别人抄他的。一点学术训练都没有的人,还要说学术打假。试问:能不能专业一点后再来说话?公共同情是好事,但也要根据人、根据事。被一个茫然无知、不知敬畏的人牵着鼻子走,实在太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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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216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2-6-23 09:14:09
估计又要当炮灰了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   
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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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bpfz 发表于 2012-6-23 15:07:51
我看这个报道中的那个李某人是想出名想疯了吧,那个碑刻就在那里,总不能你研究了别人就不能研究了吧!就那么一篇小文章,人家都在文章中提到他的大名了,这已经是对他最大的尊重了!李某人还大动干戈,劳师动众请记者报道,他不是想出名是想干嘛!!哎,现在社会太多这样踩着别人出名的人了,但愿大家不要被这种恶劣的行为误导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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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9999 发表于 2012-6-23 16:33:27
83楼这家伙不知是福建师大祁开龙“博士”的“同志”还是“姘妇”或者是收了祁的贿赂?真不要脸啊!这么无知的话也能说出来!悲剧!悲剧!悲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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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山 发表于 2012-6-23 17:16:45
84楼的净是人身功击,我替83楼问你一句,你跟李是不是也是这种关系。后面来连发几个悲剧,如果你真不是真无知、不是真悲剧,就不会只能说这种话了。看了李的所有材料,我觉得非常搞笑,连投诉信都写得那么有水平。在公共空间里发言,最好是文明一些,凶相毕漏,作泼妇骂街之举,无疑是精神虚弱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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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山 发表于 2012-6-23 17:23:05
如果您是李派来灌水的,正足以表明其理屈词穷,强弩之,也正可以显示其如何欺骗舆论,沽名吊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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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山 发表于 2012-6-23 17:27:00
如果您是李派来灌水的,则正足以表明其理屈词穷,强弩之末,也正足以显示其如何欺骗舆论,沽名吊誉,还足以标明帮其掀起此种闹剧之团体如何茫然无知,蛮横无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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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山 发表于 2012-6-23 17:34:48
所谓暴得大名,终非幸事,还是歇歇为妙,不然到时连自己都控制不住局面,反而害人害己。

89
ljbpfz 发表于 2012-6-24 17:48:11
84楼的拜托你骂人也骂的有点水平吧!除了这个你还会说什么!真不是一般的“没水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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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wnmichaels 发表于 2012-6-24 21:10:04
结果出来在看吧,无须妄下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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