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工作室的规章制度
□ 总则
第一条 本工作室为树立制度及管理,特依据有关政府法令订定本规则,凡本工作室及所属职员的管理,除劳工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行之。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职员,系指本工作室所属各被雇用的男女职员而言。
□ 雇用及解雇
第三条 本工作室雇用职员须经审查核定后方得雇用。
第四条 本工作室雇用职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者外,应一律先经试用,其期间以30天为限,合格者录用。
第五条 凡试用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雇用:
1.年未满18岁者。
2.通缉在案者。
3.无法胜任所担任工作者。
第六条 新进职员经核准雇用后,应于期限内办理手续,并缴验下列书件:
1.个人资料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身份证或者户口名簿。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经呈准主管机关得予解雇职员,并依"劳动法"的规定发给资遣费。
1.因不可抗力停业在一个月以上者。
2.职员对于其所承担的工作不能胜任时。
第八条 职员因受惩罚而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不以解雇论。
□ 服务守则
第九条 本工作室职员对内应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对外应保证职务上的机密。
第十条 本工作室职员,工作时间为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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