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
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公司女员工孕期、产期、哺乳期
管理,保护公司以及员工双方合法权益,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博胜互动全体员工。
第二条 孕期管理
如员工有计划生小孩,需提前
3个月告知部门领导以及公司人事部,
以便人事部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如员工未履行
提前告知义务,将不享受本条第3条款福利。
如员工计划外怀孕,应在发现自己怀孕后
48小时内
及时告知部门领导以及公司人事部,以便人事部做好生育保险申报
以及员工工作安排
等准备工作。如员工未履行及时告知义务,将不享受本条第3条款福利。
孕期员工上班车程离公司半个小时以内的,可推迟半个小时上班,提前
半小时下班;上班车程离公司半小时以上的,可推迟1小时上班,提前半小时下班
,算正常劳动时间
。(须提交《生育证》
至人事部备案
)员工在孕期或产后如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现有工作者,应提前
1个月跟部门领导及人事部沟通,共同协商安排工作变动;员工亦可主动提出离职.
孕期员工如决定产后停止工作的,应
在产假结束前
提前3个月告知部门领导及人事部,并提交离职报告按照公司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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