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与会计核算示例分析
(一) 经营特征的影响
1.房地产开发的性质决定了,一个项目从取得土地使用权、立项审批报规报建
到开工建设乃至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少则需要一两年,多则三四年甚至更长时间。
受开发周期较长的影响,房地产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会相对滞后。
2、采取预售方式收款,商品房交付与收款相分离房地产企业属资金密集型行
业,投资金额一般比较大。为了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房产销售往往采取预售方
式,即在商品尚未建造完成时向客户收取价款。由此形成商品房交付与收款存在
较大的时间差异。因此,开发项目尚未竣工交付投入使用前,是不能确认销售收
入的。
3、开发成本计量滞后,影响成本确认
由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一方面由于项目施工与其工程成本结算存在时间差异,
导致成本计量落后于工程形象进度;另一方面,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
往往落后于商品房的建设。因此,在工程竣工交付以前,项目开发成本往往无法
得到准确的计量。鉴于上述经营特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与会计核
算的影响,再加之企业会计准则对收入确认的模糊规定,许多房地产开发企业为
了不同的目的,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