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与其他行业的最大区别不外乎有三个方面:其一,
开发产品的成本项目构成、会计核算的特殊性;其二,商品房销售收入确认的条
件和依据不同;其三,涉及相关税金的核算内容更加广泛。本文拟仅对房地产开
发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与会计核算,作如下探讨。
(一) 经营特征的影响
我们知道,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的特点,对销售收入的确认与会计核
算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1、项目开发周期长,影响收入确认的时效性
房地产开发的性质决定了,一个项目从取得土地使用权、立项审批报规报建到
开工建设乃至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少则需要一两年,多则三四年甚至更长时间。
受开发周期较长的影响,房地产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会相对滞后。
2、采取预售方式收款,商品房交付与收款相分离
房地产企业属资金密集型行业,投资金额一般比较大。为了缓解企业的资金压
力,房产销售往往采取预售方式,即在商品尚未建造完成时向客户收取价款。由
此形成商品房交付与收款存在较大的时间差异。因此,开发项目尚未竣工交付投
入使用前,是不能确认销售收入的。
3、开发成本计量滞后,影响成本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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