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银行提取现金的程序
各单位需要用现金发放工资或者其库存现金小于库存现金定额面需要用现金补足
时,除了按规定可以用非业务性现金收入补充以及国家规定可以坐支者外,均应
按规定从银行提取现金。各单位从银行提取现金的程序包括:
一、签发现金支票
现金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直接支
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票据。出纳员应认真填写支票的有关内容,如支票号码、密码
号码、签发日期、开户银行名称、签发单位帐号、收款人名称、取款金额、取款
用途,并加盖印章。与一般签发现金支票不同,单位向银行提取现金,其收款人
和签发人都是本单位。
二、取款
各单位取款人持出纳员签发的现金支票到银行取款时,先将现金支票交给银行
有关人员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支票交给经办本单位结算业务的银行经办出纳
人员,等待取款,银行经办出纳人员对支票进行审核,核对密码,办理规定的付
款手续,手续齐备后呼叫领取单位名称。银行经办人员呼叫领取单位时,取款人
应立即回答,并回答银行经办人员所要取款的数量,无误后银行经办人员即照支
票付款。
如果单位取款是为发工资等而需要一定的零钱,应在取款时将各种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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