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
行政单位在年度终了前,应根据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决算编审工作要求,对各
项收支账目、往来款项、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进行全面的清理结算。并在此基础
上办理年度结账,编报决算。清理、核对年度预算收支数字和各项缴拨款,保证
上下级之间的年度预算数和领拨经费数一致。
为了准确反映各项收支数额,凡属本年度的应拨款项,应当在 12 月 31 日前汇
达对方。主管会计单位对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和预算外资金拨款,截止 12 月
25 日为止,逾期一般不再下拨。
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都要及时入账。本年的各项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
的预算外资金,要在年终前全部上缴。属于本年的各项支出,要按规定的支出渠
道如实列报。
年度单位支出决算,一律以基层用款单位截止 12 月 31 日止的本年实际支出数
为准,不得将年终前预拨下级单位的下年预算拨款列入本年的支出,也不得以上
级会计单位的拨款数代替基层会计单位的实际支出数。
行政单位的往来款项,年终前应尽量清理完毕。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转作各项收
入或各项支出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转入各有关账户,编入本年决算。主管单位收到
财政专户核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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