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申请变更的具体内容?
1.公司法人名称的变更。公司法人变更名称如无特殊原因,应当在原名称核准超
过一年后提出。
2.注册资金的变更。公司法人实有资金额增加或减少超过 20%时,应向原登记
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公司经济性质的变更。因企业经济性质的变化,如全民所有制的小型企业转
为集体所有,就需办理变更登记。
4.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由于种种原因而发生了变化,应
办理变更登记。
5.分支机构的变更。公司法人在本地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主管机
关申请变更登记,在异地(非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应
在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核准后,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主管机关申请
开业登记或注销登记,并将结果通知公司法人所在地的登记主管机关。公司法人
在国外开办公司或设立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6.法人住所的变更:
(1)公司法人住所在地理位置上没有发生变化,但其住所所在地的行政区划
名称、街道或路段名称、牌号等发生了变化。
(2)公司法人住所发生了位移,但没有超过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的范围。公
司法人迁移出原登记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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