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打了个飞的
102 0

[学习资料] 会计实操:企业合并所得税特殊性处理 [推广有奖]

  • 0关注
  • 25粉丝

已卖:7523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院士

97%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3465 个
通用积分
4892.7497
学术水平
8 点
热心指数
9 点
信用等级
8 点
经验
18809 点
帖子
2173
精华
0
在线时间
1405 小时
注册时间
2024-5-25
最后登录
2026-1-22

楼主
打了个飞的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5-5-18 19:12:11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会计实操:企业合并所得税特殊性处理
企业合并包括三种形式,即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所得
税上所称合并业务通常是指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而控股合并所得税上
称之为股权收购。企业合并的所得税处理分一般性处理和特殊性处理,
笔者现结合《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
税[2009]59 号),对吸收合并、新设合并业务(以下简称合并业务)的所得
税特殊性处理进行分析。
  依据财税[2009]59 号文件规定,合并业务在同时满足被合并企业
股东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 85%(含同一控制下
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以及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等相关条件
时,合并业务涉及的三方可以选择按下列特殊性规定进行所得税处理。
  合并企业的所得税处理
  (一)非股权支付中涉及非货币性资产应否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
失问题。
  合并业务在符合特殊性处理规定的条件下,虽然合并企业支付的
对价 85%以上为股权支付,但仍可能涉及非股权支付。这里应注意的
是,如果非股权支付中涉及非货币性资产,仍应按税法规定确认资产的
转让所得或损失。
  (二)接受被合并企业净资产计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企业合并 会计实操 所得税 特殊性 企业所得税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27 0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