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缴税款给纳税人带来哪些涉税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
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
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除了征收滞纳金外,欠缴税款还有以下负
面影响。
风险一欠缴税款可能面临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
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
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
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
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
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
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