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6年7月4日,即《独立宣言》发布当天,大陆会议决定制作一个国玺或国徽。大会委派本杰明·富兰克林、托马斯·杰斐逊以及约翰·亚当斯组建委员会负责国徽的设计与制作。经过三位委员和多位艺术家的不懈努力,国玺在耗时六年几度修改之后,终于在1782年6月20日正式完成并获得通过。
自那以后,国玺的设计又经过数次修改,以反映后来者的思想,但是其最初的设计特征都得到了完整地保留。这些特征旨在以图形来显示这个新兴国家的信条。
国玺背面未完成的金字塔和三角形中的眼睛都是具有象征意义的。埃及金字塔是力量和永恒的象征;那13级阶梯代表着美利坚合众国最初的13个州;而13级阶梯通向未完成的塔尖则预示着这个国家未来的发展。那只眼睛被称作“上帝之眼” (Eye of Providence),其四周围绕着数束光线。根据《韦氏新世界大学词典》,“providence”可做以下解释:
- 展望未来或为未来做准备;预备。
- 管理技能或智慧;谨慎。
- 上帝或大自然给予人类的关怀或善意指引。
- 上帝,全宇宙的指路明灯。
以下是国玺上的其他符号。
正面:
- 查尔斯·汤姆逊,1782年国会秘书,采用秃鹰作为设计的突出特征。
- 盾牌,或纹章盾,绘于鹰的胸部,面没有任何支撑,象征美国的独立自主。盾上有13条红白条纹,代表最初的13个州。红色代表着顽强和勇气,而白色则代表着纯洁和清白。这些条纹支持并连接着代表国会的蓝色横纹。蓝色表示警戒、坚毅和公正。
- 鹰的右爪抓着13支箭,左爪抓着一束橄榄枝。这些分别象征着决定战争与和平的权力。箭的数目代表最初的13个州。
- 鹰头之上的13颗星表示美国与其他自治国家一样独立自主。
- 鹰喙中叼着的横幅上用拉丁文写着:“E Pluribus Unum”,意思是“合众为一”,即合州成邦。
- 金字塔
- 金字塔上的三角形中的眼睛
- 金字塔底部绘有罗马数字MDCCLXXVI,表示1776,即美国独立的那一年。
- “眼睛”之上是拉丁文“Annuit Coeptis“。”其意思是“上帝赐予我们一切”。这句话与“上帝之眼”相呼应。
- 金字塔下方是拉丁文“Novus Ordo Seclorum,”即“时代的新秩序”,指1776年美国的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