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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宋代官员回避制度研究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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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个飞的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5-5-23 19:00:25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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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官员回避制度研究
[摘要]宋代是官员回避制度的成熟时期。宋代回避制度对官员有着严格的限制,从官员科举入仕到任职期间的人事调动和任免等都给予了明确规定,其具体内容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科举回避。宋仁宗时期,科举回避制度得到开展;南宋时期,明确规定参加科举考试之人要回避在当地为官的亲属等人,而且对各地的解额也做出了严格规定,完善了回避制度;宋孝宗时正式将科举回避的规定写入省试条法之内。二是籍贯回避。宋太宗时期,下诏登记官员户籍,开场实行籍贯回避制度;宋真宗时期,针对特殊的地域状况,放松了对官员任官籍贯的限制;宋神宗时期,规定不得任用本地人为官,以免出现割据作乱的情况;南宋时期,为解决大批南迁官员的人事任用问题,重申籍贯回避制度。三是亲属回避。宋真宗时期,规定经略安抚司和监司等官,在同一个地方任官者须避亲。宋朝荐举人才时,也须回避亲属。四是同年回避。宋朝建立之初,司法案件的检查、勘验者与审判者,如果是科举同年的关系,需要回避。宋真宗时期,朝廷又规定:司法官员只须回避同年同科者,同年不同科者不在回避的范围之内;随后,又取消了既是同年又是同科及第官员互相回避的规定。五是司法回避。宋神宗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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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科举考试 亲属回避 宋真宗 宋神宗 宋孝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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