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体系论文
【摘要】现行民事诉讼法律对证明标准的规定在实际运用中表现出诸多弊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对民事诉讼要求过高,所要求的客观真实程度难以企及。我国应该改变三大诉讼一致的证明标准制度,根据民事诉讼种类多,案件性质各异,证明难度和证明要求不同的特点,吸取法定证据制度的优势,并以之为基础建立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体系。
【关键词】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法律真实说;高度盖然性;明显证据优势
一、证明标准的概念及其存在必要性
“证明标准是指证明责任被卸除所要达到的范围和程度。”【
1】是为了避免遭到于己不利的裁判,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履行起责任必须达到的法律所要求的程度。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决定了社会纠纷解决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在发生争议后,当事人通过各种手段措施加以解决,但在穷尽诸如和解、调解、仲裁等方法后,纠纷仍然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当事人只能求助于最后的纠纷解决机制——诉讼。在诉讼中,最核心、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对案件事实的查明。如何才算达到对案件事实的查明,则需要划定一个标准,即证明标准。通过证据
证明对事实的认定需要达到什么程
度,法官会认为事实已经查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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