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160730202752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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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梁慧星民法总则重点法条解读清单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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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160730202752Fy 发表于 2025-5-28 10:01:09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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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慧星民法总则重点法条解读清单
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1.本条规定了两个层次的法源,法律和习惯。
2.法源的五个层次,即法律、习惯、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法理。
3.作为法源的法律,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当中的裁判规范,也就是平常所称的具体规定。例如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无效、撤销、解除的规定,还有那些含有
“有权”、“有义务”的条文,规定有权怎么样、应该承担什么样责任、不应该承担责任的条文。
4.本条所说的
习惯是指民事习惯,它的范围比合同法规定的交易习惯要宽,其主要是交易习惯,也包括其他民事习惯。
交易习惯的解释见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七条。该解释讲到
交易习惯是待证事实,在诉讼当中应由主张交易习惯存在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5.司法解释可以在裁判中直接引用,这已经是我们的现实情况。作为法源的司法解释是指补充漏洞型的司法解释,或叫创设规则型的司法解释。例如合同法司法解释二所创设的情势变更原则,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条创设买卖预约规则。
6.指导性案例只能参照适用不可直接引用。一类指导性案例是解释某一个法律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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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梁慧星 司法解释 法律行为 买卖合同 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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