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生殖技术的民法学思考
摘要:现代生殖技术为我们人类带来了福音,同时也对传统民法提出了挑战。这些挑战突出表现为:自然人的生育权应该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父母子女关系应当采用新的界定原则、克隆人应当赋予其明确的法律地位等,而传统民法理论无法解决这些问题。因此,丰富和发展民法理论成为当务之急。
一、间题的捉出
2002年12月6日,法国科学家、着名的克隆人组织“雷利安运动”协会主席布里吉特·布瓦瑟利耶宣布,他们已经成功地利用克隆技术产下了一个女婴,取名为“夏娃”。从有关资料看,这个被克隆的女婴如果真的诞生了,她就极有可能是世界上第一个克隆人。但是,无论该消息的真假如何,“人类的克隆将不可避免。”「1」克隆人一旦真的来到这个世界上,我们人类将会受到极大的震撼,即克隆人是人吗?克隆人能与我们正常出生的自然人融为一体吗?他们会给我们现有的常规家庭、社会带来灭顶之灾吗?在现有的法律架构下,他们的利益应当如何保护?等等。本文仅从民法的角度来对现代生殖技术进行适当考察。
二、现代生殖技术素描
现代生殖技术不仅对无生育能力者和不能正常生育者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而且与具有正常生殖能力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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