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160730202752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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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商法学》-期末考试重点培训讲学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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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160730202752Fy 发表于 2025-5-29 14:11:46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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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学》考试须知
总论第一章 商法概述 (五、六或论述)
一、商法,是指调整因商行为而形成的商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商法的特征:商主体与商行为具有营利性;商法规范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发展性和易变性;兼具程序法内容的实体法;兼具国际性的国内法。
三、商法的基本原则:商法的基本原则是商法的主旨和基本准则,是对于各类商事关系具有普遍性适用意义或司法指导意义,对于统一的商法规则体系具有统领作用的基本法律准则。
(一)企业法定原则,主要包括企业类型法定、企业内容法定和企业公示法定。
(二)企业维持原则,通过各种法律制度确保企业组织得以稳定、协调、健康发展,尤其是通过各种制度安排尽力维持其存续。
(三)保障交易简便、迅捷原则,商事交易追求资源利用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这就对商事交易的简便性和快捷性提出客观要求。主要体现为交易便捷性和短期时效主义。
(四)维护交易安全原则,保障交易安全就是要减少和消除商事交易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交易行为的法律效用和法律后果的可预见性。主要表现在对商事交易条件采取强制主义、公示主义、外观主义、严格责任主义和无因性制度。
四、商法的渊源: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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