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责任书
2022年
8月2日为进一步规范我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省市县三级基层建设年会议精神,确保所建工程按照相关规定
日期完成并发挥投资效益,推进
太平梁中心村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本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建得成、用得起、管得好、长受益
”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
农村饮水安全现行标准,
以基层建设年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数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22年
度建设计划为依据,在2022年
9月底前完成责任范围以内
组人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并确保验收前投入使用。
二、责任
(一)目标责任单位责任
1、全权负责
辖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由乡(镇)政府负责人作为该项目的责任人。
2、及时足额落实项目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并监督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果。
3、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工程经营管理制度,做好项目实施中劳力发动、施工组织协调等各项工
作,并加强质量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目标任务。
4、在目标责任期内,如遇责任人变动,本责任书由接
任者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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