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umd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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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股东可以作为自己承销商推荐上市吗?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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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最近连云港港口要上市了,它的主承销商是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而信达是连云港港口的第二大股东。这样都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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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承销商 资产管理公司 信达资产 资产管理 管理公司 企业 推荐 股东 上市 承销商

沙发
见路不走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5-7-3 22:38:5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主承销商,是指在股票发行中独家承销或牵头组织承销团经销的证券经营机构。国际上,主承销商一般由信誉卓著、实力雄厚的商人银行(英国),投资银行(美国)及大的证券公司来担任。在我国,一般则由具有资格的证券公司或兼营证券的信托投资公司来担任。

   根据《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如持有发行公司7%以上股份,或是其前五大股东之一,不得担任该企业的主承销商或副主承销商。取得股票承销业务资格,但未取得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不得担任任何发行公司的发行辅导人和上市推荐人。只能作为分销商,从事股票承销业务。

  在我国,公司股票上市均实行上市推荐人制度。发行公司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由一至二名经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机构(即上市推荐人)推荐并出具。上市推荐书。上市推荐人,在香港等地又称保荐人。是申请上市人依据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委任的作为其上市推荐(保荐)的机构或人士。上市推荐人(保荐人)一般为证券交易所的会员或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所以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属于一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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