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了加强投资计划管理,明确投资决策权限与投资管理责任,强化投资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提高投资质量,防范投资风险,提升投资效益,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控制。
第3条投资管理的原则
本企业对投资的管理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1)以事前控制为主,其他控制为辅。
(2)预决算的控制应公正、合理、准确、精细。
(3)投资控制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各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同等重要,不可偏废。
第4条管理职责
(1)项目前期部负责编制投资计划,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与选择。
(2)商务部负责投资估算、预算、竣工决算的编制等工作。
(3)项目前期部负责编制《项目投资建议书》及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
第二章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5条集团控股企业的投资审批权归企业,非控股企业由其董事会确定。按照投资项目下管一级的原则,企业只受理所属一级独资及控股企业的投资申报,其他企业的投资项目按照隶属关系,分级管理。
第6条企业所属企业的对外投资总量必须与其资产总量相适应,累计总规模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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